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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肥肥东:网购零件制枪 触犯法律获刑罚

    来源: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:佚名时间:2024-11-26

      

      “你为什么网购这些配件?”“我就想自己组装成气枪,但我主要目的就是自己玩,过年时候回老家,在自家门口打打啤酒瓶、易拉罐什么的。”10月22日,卢某某因非法制造枪支被肥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
      2023 年年底,卢某某无意间在网络上刷到他人组装气枪的短视频,便产生自己制造枪支的想法。随后,卢某某多次从淘宝、拼多多平台上购买马桶疏通器、无缝钢管以及圆形磁铁等零部件,组装了2支枪。卢某某试枪时发现能轻易打穿易拉罐,判断该枪具备一定的杀伤力,害怕被公安机关发现,就藏匿在农村老家的房子里。

      直至今年8月15日,公安机关通过卢某某网购记录侦破案件。经鉴定,卢某某制造的2支疑似枪支均被认定为枪支。肥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,法院于10月22日依法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卢某某犯罪事实成立,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以非法制造枪支罪,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

      据了解,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制,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、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出租、出借枪支。枪支作为特殊危险物品,一旦失控,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,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检察官提醒,“能工巧匠”善于动手本是好事,但非法制造枪支坚决不可尝试,法律底线坚决不可触碰,切勿心存侥幸、以身试法。

      

      


    原文链接:http://www.ah.jcy.gov.cn/jcyewu/xsjc/202411/t20241126_6738472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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